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揭牌成立******
新华社广州1月5日电(记者周颖)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与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澳门专才发展学会5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三地将开展9个人才合作项目。其中,合作项目之一的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当天揭牌成立。
合作三方分别同时在广州南沙、香港、澳门线下签约,并通过视频直播互相见证。南沙区区委组织部部长张家炳、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主席骆勇、澳门专才发展学会会长高俊辉代表三方签约。
三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互设人才协作办公室、人才政策宣传解读项目、国际青年人才访学实习项目、合作开展人才协同发展专题研究、举办粤港澳人才交流活动、大湾区三地人才培训班及联合进修培训项目、大湾区联合招才引智项目、推动粤港粤澳人才评价标准衔接、共建粤港澳人才协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第一批共9个人才合作项目。
当天落地的首个合作项目是在香港、澳门、南沙设立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该办公室将为合作三方提供人才政策宣传、人才需求信息、联合举办三地人才交流活动、联合引进全球英才等多样化服务,促进资讯互通与交流合作。
南沙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和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在港澳居民关心的人才就业问题上,南沙目前已在13个专业领域实现对港澳专业人才认可,成功备案55家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253名香港专业人士;在全国率先试点聘任7名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实行人才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绿色通道”,港澳人才到南沙发展更加便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