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容易发生“沉默性缺氧”?听听医生怎么说******
一些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缺氧,很多人在家里配备了制氧机等吸氧装置。患者如何科学进行吸氧治疗?哪些人容易发生“沉默性缺氧”?什么情况下患者要到医院就诊?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一起了解一下。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孙传政说,一般情况下,患者如果缺氧,常会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但也有部分患者即使血氧含量下降明显,却没有胸闷、呼吸困难等表现,这就是“沉默性缺氧”,这种情况容易被忽视。需要注意的是,老年患者容易出现“沉默性缺氧”。
“不是所有新冠病毒感染者都需要吸氧,只有重症患者才需要进行吸氧辅助治疗,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的患者不需要吸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孟婕说,沉默性缺氧多发生在高龄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中。一旦患者缺氧,需立即监测血氧饱和度情况,并立即停止活动。患有心血管疾病、免疫缺陷的患者,可以备一个指氧仪,了解身体状况。
很多人在家里配备了吸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氧疗机、制氧机等。孟婕说,很多老年患者缺氧程度不重,血氧饱和度在90%-94%的患者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居家氧疗。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吸氧并不是越多越好,长期、过度吸氧也可能导致氧中毒,造成机体细胞和器官损伤,因此患者进行家庭氧疗,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不可盲目过量吸氧,避免身体出现不良反应。
孟婕提醒,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氧疗方式。氧疗方式主要包括双通道鼻导管吸氧、面罩吸氧、高流量吸氧、无创呼吸机和有创呼吸机治疗。家庭制氧机的流量较小,患者在家庭吸氧不能缓解缺氧状态的情况下,需要到医院进行评估,接受专业治疗。
患者如何缓解轻微呼吸困难呢?“可以采取俯卧位通气,增加前胸部的血流量和背部的通气量,改善气体交换,提高血氧饱和度,缓解呼吸困难。”湘雅三医院呼吸治疗师龙检说,俯卧位通气适用于大多数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要求患者处于清醒状态且意识清楚,能够自主翻身。(记者帅才)
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