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群新冠重复感染率大型队列研究 受访者供图
在国际上其它地区,重复感染已司空见惯。曹云龙提供的数据表明,最新流行株如BQ.1.1和XBB的重复感染率已达到40%,并在持续攀升。他表示,今年绝大部分国家都经历了四波重大感染高峰,多为不同突变株所诱导,平均三个月一次。目前看来,国内也很难完全避免。
重点关注奥密克戎在高危人群中的致病性
曹云龙表示,现在看到的奥密克戎的致病性整体上下降,主要是因为疫苗接种的普及以及大量人群感染导致的免疫力增强。虽然疫苗和自然感染建立的免疫屏障不能有效防止感染,但可以减轻症状,所以看上去似乎是病毒的致病性下降了。但他强调,这并不能与病毒的天然毒性相提并论。
曹云龙提到,社会群体中还有很多无法接种疫苗或者接种后无法产生有效免疫应答的人群,例如免疫缺陷人群、高龄老人、以及肿瘤患者等,他们也是新冠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高危人群,因此仍然需要监测奥密克戎在这些高危人群中的致病性。
他介绍,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奥密克戎已经造成极大的死亡和重症负担。例如,在英国,奥密克戎BA.1造成的总死亡人数与Delta相当,虽然从BA.1→BA.2→BA.5,死亡峰值呈现下降趋势,但累计的死亡总数并没有大幅度下降。而日本今冬疫情造成的重症人数和死亡人数已逼近历史记录且尚未出现下降趋势。
曹云龙表示,目前的疫苗对重症的预防效果都较好,提高老年人的疫苗接种率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不适合疫苗接种的人群,则需要探索其他应对策略。
日本过去两年每日新增新冠死亡人数变化 受访者供图
广谱中和抗体有望提高治疗和预防效率
曹云龙认为,如何让疫苗和抗体药物的研发周期跟上病毒进化的速度是后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个抗体药物的临床开发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也就是它能够使得社会受益的前提是该抗体能够应对未来半年到一年后所流行病毒。”曹云龙表示,新冠病毒突变较快,且免疫逃逸特性强,如何挑选开发广谱抗体药物,使得药物研发跟得上病毒突变至关重要,也是目前研发能够高效预防感染的疫苗所面临的痛点。
曹云龙团队建立了新冠免疫逃逸突变位点预测模型。他表示,预测到未来新冠会发生的突变,可以提前挑选出不受这些突变影响的抗体药物进行临床研发。
目前,曹云龙团队已开发两个广谱中和抗体SA55和SA58。据介绍,这两个抗体是从接种新冠疫苗的非典康复者体内筛选的,其作用位点避开了人群免疫的优势免疫表位,使得其很难被逃逸。
“SA55在目前的人群免疫背景中几乎不存在类似抗体,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处于临床开发阶段并对目前所有已知的新冠流行毒株都有效的抗体。”曹云龙介绍,SA55和SA58正在开展临床试验,产品剂型包括注射剂和喷雾剂。其中,注射剂可用于治疗和长效预防中重症,尤其适用于老年人或免疫缺陷人群等不适合疫苗接种或免疫反应差的人群。
与注射相比,喷雾剂直接作用于上呼吸道,只需很低的剂量就可实现预防感染的作用。初步安慰剂随机对照试验数据显示,SA58喷雾剂用于暴露后预防对有症状感染的保护效率可高达80%以上。“SA55活性更高,预防效率预计更高,且所需剂量会更低、成本也会更低”。
曹云龙提到,SA55/SA58喷雾有望成为一款可供全民居家日常使用的新冠预防和治疗产品,目前正在准备进行更为严谨的双盲临床试验。
新冠鼻喷中和抗体使用示意图 受访者供图
“虽然不能保证SA55未来一定不会逃逸,但我和团队已经在开发其他候选抗体,如果SA55被新毒株逃逸,可以马上有新的抗体替补。”曹云龙表示,除了广谱抗体,他和团队后续还将研发广谱新冠疫苗,以解决现有疫苗面临的技术瓶颈。(完)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