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在线上举行******
中国新闻摄影网讯2022年12月31日,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线上举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长徐祖根向理事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总结学会今年的工作。徐祖根在报告中说,2022年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宣部和中国记协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引导新闻摄影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把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建设成全国摄影记者之家。
徐祖根总结了2022年学会的主要工作。一、以党建为统领,全面做好摄影学会各项工作。学会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更加坚定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更好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支部成员积极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完成中国记协机关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并配合行政全面做好摄影学会各项工作。
二、圆满完成第32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受中国记协委托,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第32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6月23日,本届初评会在北京采用远程连线的方式进行。
图为第32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评选现场。(张瑜 摄/光明图片)
中国记协派员对评选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根据中国记协制定的评委会产生办法,徐祖根会长主持评选会,10位评委由熟悉新闻摄影业务的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和新闻院校专家组成。本次初评作品由中国记协规定的有推荐权的单位提供,共有543幅(组)作品参加评选。评委严格按中国记协制定的评选规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过第一轮淘汰投票、第二轮入围投票、第三轮补充投票,最终筛选出41幅(组)拟入围作品。随后评委会办公室通知入围作者提供图片原始数据,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技术鉴定。鉴定过程中淘汰了6幅(组)不合格作品,其它35幅(组)推荐作品经公示后提交给中国记协参加定评。
三、发起并主办“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中国记协的指导下,由我会发起并联合北京国际摄影周组委会,光明网和中国行业报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于11月10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开幕。展览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展览征集工作自今年5月启动以来,历时半年共收到来自全国主流媒体摄影专题版面800多个,收到摄影记者、新闻宣传工作者、纪实摄影师投稿作品两万余幅。最终由组委会精选出280多个摄影专版和300余幅摄影作品参展。这些作品涉及面广,图片质量高,题材新颖、多样,从多层次、多角度展现了非凡十年取得的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展览得到了包括中央和省、地、县160多家主流媒体的积极支持。
图为观众在参观“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闫汇芳 摄/光明图片)
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主任殷陆君代表中国记协在开幕式致辞。他表示,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围绕党之大局、国之大者、人之大爱,高站位谋划,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策划,在短时间内组织全国主流媒体参加这样高水平的展览,在新空间里汇集全国优秀记者陈列这样高质量的作品,体现了主力军的担当,展示了主流媒体引导主流舆论的作为!全国优秀的新闻摄影记者历经千山万水、千辛万苦拍摄一个个温暖人心的故事,聚焦一幅幅鲜活动人的场景,记录一帧帧铭心刻骨的时光。多角度、全方位、生动刻画了中国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迈向美好未来的奔跑,体现了新闻摄影记者服务大局的奉献,彰显了艺术暖人心的价值!通过这一幅幅精彩的作品,我们看到伟大新时代的一个个高光时刻,看到伟大新中国的一个个精彩瞬间,看到民族新精神的一次次昂扬振奋,看到亿万人民新力量的一次次强大凝聚。他表示,新时代、新征程,希望新闻摄影记者,用新闻记者的敬业、摄影家的专业传播党的政策,折射党和国家取得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激荡我们续写新辉煌、奋进新征程的豪情壮志。
图为观众在参观“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闫汇芳 摄/光明图片)
展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全国主流媒体纷纷展开多媒体报道。世纪坛展览结束后,学会又将展览移植到学会官网和光明网进行数字化传播,让展览发挥持久的影响力。
四、做好第五届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暨主流媒体聚焦“链上日照 精彩蝶变”新闻摄影采访活动。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今年由中国记协指导,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与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日照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暨主流媒体聚焦“链上日照 精彩蝶变”新闻摄影采访活动,分三个阶段举办。目前已分别于6月29日至7月1日,8月3日至5日成功举办第一、第二阶段活动。
图为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第二阶段)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李大伟 摄/光明图片)
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已在山东省日照市连续举办四届,是集业务交流学习、新闻采访于一体的高层次专业性新闻摄影活动,已成为全国新闻摄影界的盛会。
今年举办的第五届新闻摄影周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活动期间,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大众日报和山东部分地市党报的摄影记者,以及新华社签约摄影师等30余名摄影“大咖”再次将镜头聚焦日照,用光影捕捉美丽瞬间。记者分别赴40多个现场进行采风,用镜头聚焦日照钢铁制造、高端化工、现代海洋、文旅体、生命健康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动人蝶变,对日照市厚重的历史文化、良好的自然生态禀赋、高质量发展的日照实践、活力时尚的城市内涵进行了集中报道,宣传的聚合效应、整体效应、放大效应显著。第一阶段活动中聚焦的内容已有43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刊发稿件900余篇。第二阶段活动中聚焦的内容已有36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刊发稿件600余篇,呈现出中央级媒体集中报道、省市主流媒体报道量大质高、新媒体宣传铺天盖地的宣传形势。
图为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活动期间,媒体记者深入工厂、码头、田间地头进行深入采访。(李大伟 摄/光明图片)
五、与中央主流媒体和有关单位合作开展有意义的新闻摄影活动。协助经济日报社举办“春节七天乐”全国新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和全国经济新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由中国图片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五洲传播中心、中央党校出版集团等单位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图片大赛,用图片讲好中国故事,以影像传播中国声音,以“我们这十年:2012-2022”为主题,面向社会征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富强、民族和谐、人民幸福的影像作品,展现这十年我们的奋进之路和辉煌成就。我会作为协办单位参与了作品征集和评选推介工作。我会还指导了由中国军工记协、中国航空报社、航空工业成飞主办的第14届中国航展摄影大赛,副会长徐京星、副秘书长兼航空航天专业委员会主任牟健为参加评选和颁奖仪式。
参与北京国际摄影周十周年纪念活动。北京国际摄影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作为北京国际摄影周的承办单位之一,相继与北京国际摄影周组委会、光明网共同组织了北京国际摄影周“国家形象”主题板块的展览活动,其中包括“喜迎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抗疫”“56个民族一起奔小康”“建党百年”和 “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等7个重大主题大型展览,发挥着新闻摄影的独特魅力,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伟大成就。
六、进一步规范摄影学会各项管理工作。年内,民政部和中国记协对社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相继出台了多项相关工作文件及通知,新闻摄影学会都积极地配合落实,认真执行,更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会计法》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完成了一年一度的账务审计工作。经审计,学会财务制度规范、完备,符合管理要求,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人员和机构无变动。
徐祖根最后介绍了学会2023年的重点工作。一、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开展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好中宣部和中国记协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创新服务,充分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按照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章程,在中囯记协和民政部的领导下启动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八届理事会换届工作,拟于明年下半年召开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三、高质量地完成好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并就进一步提高摄影评选的专业性和导向性,向中国记协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主办2023年北京国际摄影周“国家形象主题展”。
五、办好第6届中国新闻摄影周,包括一场培训、一场展览、一场论坛、一场现场业务交流活动,带动全国新闻摄影主流媒体一起共建“新闻摄影记者之家”。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全体常务理事和理事通过微信群参加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学会工作报告。(刘绍荣、季春红)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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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