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爱上地产?三家险企开年投资动向曝光……******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各保险公司1月份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显示,2023年1月,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友邦人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人寿”)三家保险公司先后披露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涉及项目17个。
从不动产配置角度看,保险公司已开始关注房地产细分领域的投资,仓储、产业园区等表现比较稳健的资产受青睐。
平安人寿、友邦人寿大手笔投资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显示,2023年1月,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人寿披露公司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中新经纬梳理相关公告发现,1月份,保险公司披露的最大一笔不动产投资为平安人寿对东方万国等4个产业园区项目的投资,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73.33亿元。
根据上述三家公司的公告,除平安人寿对东方万国等4个产业园区项目的投资外,其他项目多为对此前项目的追加投资。
据了解,2022年12月19日,友邦人寿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合计约50.3亿元,投得上海实森90%股权以及其100%股东借款债权。交易完成后,友邦人寿将控股上海实森,从而获得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89街坊项目。此次项目是友邦人寿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一次资产收购。此外,平安人寿还披露了对上海来福士广场等六个商业办公不动产项目投资进展,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寿险传统组合,该账户对项目出资余额约为299.73亿元。
保险公司缘何青睐投资不动产?在业内看来,优质的不动产项目波动性低、市值相对较大、投资久期较长,能为保险资金提供相对稳定现金收益。此外,当下养老需求加大,投资不动产项目可为保险公司搭建康养产业打下基础。
经济学家孙飞教授认为,险资投资房地产的热情回暖,首先是在于后疫情时代宏观经济相对看好,中国经济会呈现报复性、恢复性增长。从政策面讲,国家对房地产业给予纾困措施,缓解了房地产大幅下行态势。此外,经历疫情与经济下滑,房地产市场价格降幅较大,此时投资房地产,有利于降低风险。
对于不动产的投资逻辑,2022年11月中国平安董秘曾在互动平台回复指出,从过往看,公司投资的地产项目主要是一二线城市、核心区位的成熟商办、物流以及重大基建项目。而不动产组合过去为平安保险资金贡献了稳定的投资收益,每年贡献10%的净投资收益,即使是在去年疫情的情况下,不动产存量组合的投资回报率仍在5%以上。
物流地产、保租房REITs受青睐
整体看来,1月份上述三家公司对不动产项目的加码,主要集中在商业办公不动产、产业园区不动产和自用型不动产项目,投资逐步扩展至不动产细分领域。
孙飞认为,大公司更关注不动产细分领域的原因在于,险资更注重低风险与较高回报。对保险公司来说,投资产业园区对于在经济复苏阶段,风险较小,回报相对较高;投资自用型不动产价格相对较低,价值相对高。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雯曾在公开论坛上表示,从不动产配置角度看,这两年平安更加关注新型细分赛道的投资,包括物流冷链、产业园区以及长租公寓板块。
近两年,友邦人寿也在不动产细分领域有所行动。2021年8月,该公司宣布与普洛斯达成战略伙伴协议,携手对全球物流不动产市场及相关机会进行投资。
友邦保险方面表示,合作双方战略上高度契合,公司由此可借助普洛斯在全球物流不动产领域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长,与普洛斯合作加强对这一市场的投资,把握全球物流不动产市场持续增长的长期趋势。
此外,保险资金还在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下称“保租房REITs”)方面积极布局。
截至目前,已有4只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产品成功发行,4只产品均有保险资金参与投资。如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REITs的前十大战略投资者中包含中国人寿、平安人寿。
有保险资管从业人士告诉中新经纬,保租房REITs风险可控、收益稳定,与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较为稳定的风险收益特征较为契合。未来,保险公司有望继续加大对地产细分领域有稳定现金流的核心或核心增值型资产的投资,以优化长期资产组合,应对低利率挑战。
经济学家余丰慧对中新经纬表示,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越来越宽这是一个较好的现象。但是从整体投资环境来看,不动产领域不应该成为保险资金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尽管产业园区等一些不动产有相关政策支持开发建设,但受疫情影响很多产业园区、商业写字楼出现长期闲置,其负债情况不容乐观,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相比之下投资自用型不动产风险相对较低。不过,整体看来不动产的流动性较差,在美联储加息速度放缓的情况下,如果保险资金相对雄厚的话,保险公司可以考虑进入到交易性更强的市场。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